追訴權因法定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期間依罪名最重本刑分為30年、20年、10年、5年;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刑法第80條第1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同條第2項),特定性犯罪於被害人滿20歲前不計入(同條第3項)。時效因起訴、依法停止偵查或通緝而停止進行(第83條)。行為時法律與現行法不同時,依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1、第8條之2判斷。時效是否完成須逐案計算。
追訴權時效是什麼?時效完成會怎樣?
追訴權時效,是指國家在法定期間內未起訴時,追訴權即歸於消滅(刑法第80條第1項)。時效已完成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已起訴者,法院應諭知免訴之判決(第302條第2款)。
時效期間也被其他程序引用,例如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於判決確定後經過刑法第80條第1項期間二分之一者,不得為之(刑事訴訟法第425條)。
追訴權時效期間有多長?
時效期間依犯罪的最重本刑分為30年、20年、10年、5年四級(刑法第80條第1項)。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本刑應加重或減輕者,時效期間仍依本刑計算(第82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刑法第80條第1項)
時效從哪一天開始計算?
追訴權時效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刑法第80條第2項)。
計算時還須扣除依法停止進行的期間,並確認行為時適用的版本。例如憲法法庭115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所引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前的條文,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時效期間為20年,與現行規定不同。
性犯罪被害人未滿20歲,時效怎麼計算?
犯刑法第221條至第227條、第228條、第229條、第332條第2項第2款、第334條第2項第2款或第348條第2項第1款之罪者,於被害人滿20歲前,不計入第80條第1項的時效期間(刑法第80條第3項)。此項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
憲法法庭115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審查的是舊條文:本判決係就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前之規定,且限於判決附表所列的兒童、少年性犯罪。判決理由並指出,拍攝兒童、少年性影像之性剝削犯罪部分,未為該次修法所及。被害人保護措施,可參考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有哪些保護?
哪些情形會讓時效停止進行?
追訴權時效因起訴而停止進行;依法應停止偵查或因犯罪行為人逃匿而通緝者,亦同(刑法第83條第1項)。緩起訴期間內,追訴權時效也停止進行(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2項)。
停止並非無限期: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或因程序上理由終結自訴確定時,停止原因視為消滅。審判程序依法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不能開始或繼續,以及依法停止偵查或通緝的情形,則於各該期間達第80條第1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時,視為停止原因消滅(第83條第2項);時效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同條第3項)。
追訴權之時效,因起訴而停止進行。依法應停止偵查或因犯罪行為人逃匿而通緝者,亦同。(刑法第83條第1項)
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前的舊法,以追訴權「不行使」為時效要件;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曾就舊法下犯人不明時的偵查作成裁定。本裁定係就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犯罪發生在修法之前,適用新法還是舊法?
依刑法施行法的過渡規定判斷: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施行前,或108年12月6日刑法修正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比較修正前後之條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1);94年1月7日修正公布之刑法,自95年7月1日施行(第10條之1)。
例外是兩項增訂:108年增訂的第80條第1項第1款但書「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以及115年增訂的第80條第3項,施行前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不適用前條(第8條之2)。
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修正之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施行前,其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不適用前條之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1項)
追訴權時效和6個月告訴期間有什麼不同?
兩者是不同的期間:告訴期間只適用於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追訴權時效不以告訴乃論之罪為限,依罪名最重本刑定其期間(刑法第80條第1項)。
告訴乃論之罪已逾告訴期間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第303條第3款)。
依行為與程序時間計算追訴權時效
時效是否完成,須依行為時法、罪名最重本刑、起算日、停止期間與過渡規定逐一計算,也可能受憲法法庭判決影響。無論是評估能否提出告訴,或確認案件的程序狀態,都可在採取行動前先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