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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 ‧ 企業調查程序與個人法律支援

職場霸凌申訴,
企業從受理開始把關。

企業接獲職場霸凌申訴後,受理、調查小組、訪談、報告與處置都需要依程序安排。被申訴人也應有陳述與答辯機會;不同身分,可先確認各自的期限與資料。

臺北大學 法學士曾任 壽險公司 法令遵循部執業 臺中市北區
徐嘉駿律師
企業人資/法務

企業常見問題

以下依本站企業調查程序與法律解析整理;實際處理仍須依案件事實與公司規模確認。

企業調查程序指南 →

接獲申訴後,何時決定受理?

本站企業流程依《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第10、11條整理:接獲申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通知;受理翌日起7個工作日內登錄系統並通知申訴人。

何時需要外部調查委員?

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本站依準則第14條整理:15個工作日內組成至少3人的調查小組,外部專業人士不少於二分之一,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

調查委員有利害關係怎麼辦?

依法定關係應自行迴避;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時,當事人得以書面申請迴避,由雇主決定。詳見本站企業流程對準則第15條的整理。

訪談與保密如何處理?

應書面通知當事人,訪談以錄音或錄影輔助並作成紀錄;不得令當事人對質,身分資料須保密。本站企業流程依準則第16條整理。

調查報告後如何決定與處置?

調查報告、決定與書面通知均有程序與期限;處置應與調查結論及情節相符。可參考本站企業流程及期限試算工具。

當事人不服結果可以申復嗎?

本站依準則第22條整理:當事人得於收到書面通知翌日起30日內書面申復,以一次為限。

需要檢視調查流程或外部委員安排,可參閱企業法遵頁面與講座及調查經驗。

諮詢前確認

被申訴時,最常擔心的 9 件事

點選問題,查看依《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整理的說明;企業常見問題已列於上方。個案仍需依具體事實判斷。

被申訴人完整解析

企業人資常問

Q.
被申訴後,會不會因此被開除?
A.

申訴是否成立,由申訴處理單位依調查結果決定;成立時,雇主應視情節輕重對行為人適當懲戒或處理,並審酌身心侵害程度、次數與手段、雙方關係與事後態度等因素。調查中,雇主應給予您陳述意見及答辯的機會。若涉及解僱,另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等規定。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 第16、18、19條;勞動基準法
預約諮詢
管理與霸凌的界線

嚴格要求,本身不是霸凌

法律定義要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判斷的核心,是方式、頻率與影響。

刑事門檻怎麼看

這個指示和工作有關嗎?

工作分派、績效要求、糾正錯誤,本屬管理權限範圍。

方式是必要且合理的嗎?

同一個要求,私下提醒與當眾羞辱,評價可能完全不同。

是一次,還是反覆發生?

定義以「持續」為要素,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1第1項但書)。

身心健康是否受到危害?

就醫、請假等紀錄,常成為調查中的重要資料。

準則第2條列舉的審酌情形包括:刻意排擠、忽視、不讓參與必要的重要會議;破壞或刻意阻礙工作、隱瞞或提供不實資訊;以權力欺壓、分配不合理或與能力明顯不符的工作;散布謠言或揭露隱私。以上為一般性整理,並非認定結果。並非所有職場霸凌都構成犯罪。

委任流程

從收到通知到結案,每一步都有準備

徐嘉駿律師的執業理念:「仔細聆聽當事人陳述,透徹了解案件來龍去脈,以選擇最有利的訴訟策略,優先爭取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律師簡介
諮詢前請準備
  1. 公司或主管機關的書面通知
  2. 依日期整理的事件時間軸
  3. 相關對話、郵件、會議或工作紀錄

沒有也沒關係——先談,再一起整理。

用時間軸工具整理
  1. STEP 1初次諮詢與事實整理

    確認通知內容、身分(被申訴人、證人或企業)與期限;依日期整理事件,區分記得的事實與推測。

  2. STEP 2程序與風險評估

    評估公司調查、可能的刑事或民事程序之間的關係,決定陳述重點與應提出的資料。

  3. STEP 3陳述準備與陪同

    訪談前準備;如另有警詢、偵訊,應訊前會談並陪同到場,就事實與法律適用答辯。

  4. STEP 4決定之後

    檢視調查決定與程序是否適法,評估申復(收到書面通知翌日起30日內、一次為限)或其他救濟途徑。

預約諮詢

開口陳述之前,先談一次。

可攜帶收到的通知與您整理的時間軸前來;沒有也沒關係,先談。

徐嘉駿律師受任前均進行利益衝突確認;同一事件,不同時受任申訴人與被申訴人或其雇主。

地址
40453 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9號6樓之1
事務所
昊鼎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