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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移送羈押庭:羈押要件、律師閱卷與交保

羈押事由、偵查中羈押審查的辯護與閱卷,以及具保(交保)的基本流程整理。

內容更新 2026-10-26

重點摘要

羈押須由法官訊問後認定犯罪嫌疑重大、符合法定事由,且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並非檢察官單方就能決定。偵查中的羈押審查是強制辯護案件,未委任律師時法院應指定辯護人;辯護人可以閱卷。具保(交保)是停止羈押的方式之一,交保金在特定情形下會發還。

檢察官為什麼會聲請羈押?

羈押須由法官訊問被告後,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才能裁定羈押: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二、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相當理由認有上述情形(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單純涉犯重罪,不當然等於符合羈押要件,仍須具體事實佐證。

偵查中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起24小時內具備聲請書及卷證,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定障礙事由所經過的時間依第93條之1不計入24小時,且不得有不必要的遲延。未聲請者應即釋放被告;但如認有第101條第1項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第93條第2項、第3項)。

羈押庭會發生什麼事?

羈押庭由法官訊問被告,確認犯罪嫌疑與羈押事由是否成立;檢察官可到場陳述聲請羈押的理由並提出證據(第101條第2項)。法官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與相關證據,應告知被告及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

被告或辯護人可以在訊問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準備答辯(第101條第4項)。實務上時間相當有限,事前整理案情、確認會面時間會更有效率。

偵查中沒有委任律師,法院會怎麼處理?

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屬於強制辯護案件,被告若未選任辯護人,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刑事訴訟法第31條之1第1項)。家屬來不及委任時,法院仍應依法指定辯護人。但等候指定辯護人逾4小時仍未到場,且被告主動請求訊問者,第31條之1第1項另設例外。

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但等候指定辯護人逾四小時未到場,經被告主動請求訊問者,不在此限。(刑事訴訟法第31條之1第1項)

辯護人可以看卷宗嗎?

辯護人於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刑事訴訟法第33條之1第1項)。辯護人持有或獲知的資料,不得公開、揭露或作非正當目的使用(第2項);被告沒有辯護人時,法院應以適當方式讓被告知悉卷證內容(第3項)。

具保(交保)是什麼?金額怎麼決定?

具保是法院許可停止羈押之聲請時,命提出保證書並指定相當之保證金額;保證書以該管區域內殷實之人所具者為限,聲請人願繳納或許由第三人繳納保證金者,免提出保證書(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1項至第3項)。被告、得為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可以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檢察官於偵查中也可以聲請法院命被告具保停止羈押(第110條第1項、第2項)。

羈押中的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法院不得駁回: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但累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101條之1第1項羈押者除外);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第114條)。法官訊問後,雖有羈押事由但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有第114條各款情形之一者,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第101條之2)。

交保金一定會退還嗎?

羈押經撤銷、再執行羈押、案件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入監執行,或羈押效力因裁判而消滅時,免除具保之責任,尚未沒入的保證金應予發還(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項、第3項)。被告及具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的第三人也可以聲請退保,法院或檢察官得准其退保(第119條第2項)。

但具保之被告逃匿者,法院會命具保人繳納指定的保證金額並予沒入,已繳納者直接沒入(第118條第1項)。交保金並非單純的訂金,而是與遵守具保條件、依傳喚到場綁定的擔保。

具保後違反規定會怎樣?

停止羈押後,若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違背受限制的住居事項、本案新發生第101條第1項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所定羈押事由、違背法院命令遵守的其他事項,或依第101條第1項第3款羈押之被告因第114條第3款情形停止羈押後,其停止羈押的原因已消滅而仍有羈押必要者,法院得命再執行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7條第1項)。偵查中出現這些情形,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再執行羈押。

羈押訊問前的閱卷、答辯與具保評估

羈押審查時間急迫、需要在訊問前準備答辯、評估具保聲請是否可行,或想了解閱卷內容如何影響辯護策略時,都值得儘早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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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規(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事訴訟法 ↗ 相關法規與裁判原文 · 31-1 ↗